2012年天津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合格标准及报考资格审核确认事项通知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5/03 06:35:22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会计职称)
2012年天津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合格标准及报考资格审核确认事项通知
2012年天津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合格标准及报考资格审核确认事项通知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会计职称)
【天津会计-2012年天津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合格标准及报考资格审核确认事项通知】:
关于公布201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办理报考资格审核确认事项的通知

  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201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2]108号)文件精神,201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中级各科目的合格标准均为60分(各科目满分均为100分)。已按报考政策规定报名参加我市201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并取得初、中级全科合格或中级单科合格成绩的考生,请按以下要求办理报考资格审核确认手续:  一、报考资格审核需提交的资料  (一)身份证件  资格审核时需提交考生身份证、军人证等证件原件,委托他人代办的,另须提供代理人身份证件。  (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资格审核时需提交我市财政部门签发的考生本人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考生在报名后变更工作单位且已无法由原填报单位对《2012年度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审核盖章的,必须在资格审核前按规定变更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上的单位信息为现工作单位。  (三)学历(学位)证书  资格审核时需提交考生本人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1份复印件。  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名初级资格考试的,需提交2012年度毕业取得的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原件及1份复印件。  (四)2012年度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  考生需提供已由填报单位填写审核意见并盖章、由考生本人签字的信息表。  报名后变更工作单位且已无法由原填报单位审核盖章的,手工更正考生信息表的工作单位后由现单位审核盖章,同时须在资格审核前按规定变更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上的单位信息为现工作单位。  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名初级资格考试,考生信息表已无法由毕业院校审核盖章的,不再盖章,由考生本人在信息表上签字,同时提交2012年度毕业取得的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原件及1份复印件办理资格审核。  全科合格考生信息表的信息作为考生历史档案,不再更新。  《2012年度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损毁或遗失的,请在浏览器输入www.tjkj.gov后,点击“2012年度全国会计资格考试(初、中级)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补打入口”链接,然后点击“登录”,输入网络报名注册号和密码进行打印。  (五)考生照片  初、中级全科合格考生提供1.5寸(小二寸)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一张,背景为红、蓝、白色;中级单科合格考生不需提供照片。  二、报考资格审核时间及地点  请于12月25日—12月27日携带上述资料到《2012年度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中的报名点(地址见下附表)办理资格审核事项。  三、其他事项  全科合格及中级单科合格考生可抵免2012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市财政局将集中登记确认2012年度继续教育记录,考生可于2013年1月底后登陆www.tjkj.gov,点击“会计人员管理服务平台”的“从业信息查询”查询相应继续教育记录,不再需要到现场办理确认。上述考生也可于2013年3月携带初、中级资格证书或中级单科成绩单、会计从业证书、身份证到从业证所属的区县财政局现场补打继续教育记录条码。已参加2012年度继续教育的人员不再另行追加。  明知属于本网站“201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天津地区)报考指南”中明确规定不可以报名的人员,而执意参加本次考试的,考试成绩无效,不能参加报考资格审核。  全科合格考生领取合格证书相关安排,本站将另行通知,敬请关注。  附表:报名点名称及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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