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业帮 > 国家司法考试 > 教育资讯

2017年司法考试卷三商法复习:商法人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5/01 14:57:40 国家司法考试
2017年司法考试卷三商法复习:商法人
2017年司法考试卷三商法复习:商法人国家司法考试

  一、商法人的概念
  商法人是指按照法定构成要件和程序设立的,拥有法人资格,参与商事法律关系,依法独立享有权利和义务的组织。
  二、 商法人的特征
  1、依法设立,具有独立人格。
  2、具有独立的财产和财产权。
  3、具有统一的组织机构和意思机关。
  4、有限责任。
  5、依法在授权范围内从事商行为
  三、商法人的分类
  1、公司
  2、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
  3、其他
  四、商法人的价值——优点(兼缺点)
  1、优点
  第一,商主体可以有效地积聚和利用人力财力物力资源;
  第二,法人资格不受自然人生死影响,有永续性,可以经营长期性事业;
  第三,投资者可以得到最大的利益而只承担最小的风险。
  2、商法人的缺点
  第一,受国家法律的严格干预,设立程序复杂;
  第二,规模一般较大,缺乏灵活性;
  第三,因法律干预,不能充分保持营业上的秘密。国家司法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