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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司法考试卷三商法复习:商业名称概述(商号)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5/01 16:59:50 国家司法考试
2017年司法考试卷三商法复习:商业名称概述(商号)
2017年司法考试卷三商法复习:商业名称概述(商号)国家司法考试

  一、商业名称的概念
  商业名称,也称为商事名称或商号,是指商事主体从事商事行为(营业)时所使用的用以表彰自己独特法律地位的名称或名号。
  二、商业名称的特征
  1、商业名称是商事主体使用的用以代表自己的名称。
  2、商业名称是商事主体在营业活动中必须使用的名称。
  3、商业名称与商事主体的特定经营对象和信誉密切相关。
  4、商业名称往往能够反映出商事主体的组织形态。
  三、商业名称与商标的区别
  1、构成要素不同。2、表彰对象不同。3、调整的法律依据不同。4、法律保护的范围不同。
  四、商业名称立法
  1、商业名称立法目的 ① 保护交易相对人和消费者的利益② 保护商事主体的利益③ 便于国家工商管理机关的管理
  2、商业名称立法体例
  ①商业名称真实主义。商业名称真实主义,也称登记真实主义,是指商事主体所使用的商业名称必须能够真实反映商事主体的基本营业情况和权属情况。
  ②商业名称自由主义。商业名称自由主义,也称登记自由主义,是指商事主体商业名称的使用可以根据使用人的需要进行确定,法律原则上不加限制。
  3、商业名称相关立法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公司法》、《民法通则》等国家司法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