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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司法考试卷三预测模拟试题及答案8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5/05 02:11:17 国家司法考试
2017年司法考试卷三预测模拟试题及答案8
2017年司法考试卷三预测模拟试题及答案8国家司法考试


  单选择题 
  1、家住北京市朝阳区的赵某在北京市海淀区发现了一部丢弃在路边无人认领的手机。赵某向法院申请认定该手机为无主财产。以下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海淀区法院与朝阳区法院对本案都有管辖权
  B.法院受理后应当发出财产招领的公告,公告期为6个月
  C.公告期内张某到法院称该手机系其丢失的,法院应在查明事实之后作出判决
  D.公告期满法院判决认定该手机为无主财产后,手机的原所有人张某可以在2年的诉讼时效期间内向法院提出请求,请求法院撤销原判,作出新的判决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的审理。
  选项A错误。《民事诉讼法》第174条第1款规定,申请认定财产无主,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财产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据此可知,本案中只有海淀区法院有管辖权。
  选项B错误。《民事诉讼法》第175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核实,应当发出财产认领公告。公告满1年无人认领的,判决认定财产无主,收归国家或者集体所有。
  选项C错误。《民诉意见》第197条规定,认定财产无主案件,公告期间有人对财产提出请求,人民法院应裁定终结特别程序,告知申请人另行起诉,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特别程序不能解决当事人关于该财产所有权的争议。
  选项D正确。《民事诉讼法》第176条规定,判决认定财产无主后,原财产所有人或者继承人出现,在民法通则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可以对财产提出请求,人民法院审查属实后,应当作出新判决,撤销原判决。
  2、吴某与苏某于1998年结婚。吴某在2012年2月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经人民法院调解,吴某与苏某达成离婚协议,协议中对夫妻共同财产作了分割。调解书于2012年4月7日送达吴某签收后,吴某于4月12日对调解书中涉及的财产分割方式表示反悔,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人民法院应如何处理?( )
  A.撤回调解书,另行判决
  B.告知吴某可另行起诉
  C.离婚案件不得申请再审,驳回吴某的再审申请
  D.如果吴某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人民法院审查属实的,应当再审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调解书的再审。《民事诉讼法》第182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的,应当再审。《民诉意见》第204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申请再审,应在该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2年内提出。
  3、甲公司在与乙公司的诉讼中败诉,被判决赔偿10万元,判决书确定的履行日期到2012年1月1日。履行期限届满后,甲公司不希望给付赔偿,但是又不希望法院立即强制执行对本公司的现金流造成较大影响。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甲公司可以以提供担保的方式向人民法院申请暂缓执行,只需要乙公司同意即可
  B.甲公司应当以自己的财产提供担保,不能由第三人提供担保
  C.即便甲公司提供担保的期限是2年,暂缓执行的期限最多也只能是1年
  D.在本案中,如果双方当事人均同意,人民法院可以在执行过程中进行调解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执行和解、执行担保。
  选项A错误。《民事诉讼法》208条规定,在执行中,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暂缓执行及暂缓执行的期限。被执行人逾期仍不履行的,人民法院有权执行被执行人的担保财产或者担保人的财产。据此可知,执行担保的条件至少包含(1)有财产担保;(2)申请执行人同意;(3)人民法院决定。选项A称“只要乙公司的同意即可”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还必须由人民法院准许。
  选项B错误。《民诉意见》269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修订后为第208条)规定的执行担保,可以由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财产作担保,也可以由第三人出面作担保。据此可知,担保财产既可以来自申请人本人,也可以来自第三人。因此,选项B称“不能由第三人提供担保”是错误的。
  选项C正确。《民诉意见》268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修订后为第208条)的规定决定暂缓执行的,如果担保是有期限的,暂缓执行的期限应与担保期限一致,但最长不得超过一年。被执行人或担保人对担保的财产在暂缓执行期间有转移、隐藏、变卖、毁损等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恢复强制执行。据此可知,暂缓执行的期限最长不能超过1年。
  选项D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条规定,调解适用的范围是在第一审、第二审和再审的民事案件中,自答辩期满后裁判作出前可以进行的过程,对于生效裁判,双方当事人可以进行自行和解,但是人民法院不应当主动介入进行调解工作。
  4、根据我国仲裁法的规定,下列关于仲裁程序的表述哪一项是不正确的?( )
  A.仲裁应当开庭进行,但当事人可以约定不开庭
  B.仲裁公开进行,但如果涉及国家秘密的,不公开进行
  C.对仲裁庭的组成,当事人可以约定由3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
  D.当事人对仲裁的调解书不得申请撤销,对裁决书可以申请撤销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仲裁程序。
  选项A说法正确。《仲裁法》第39条规定,仲裁应当开庭进行。当事人协议不开庭的,仲裁庭可以根据仲裁申请书、答辩书以及其他材料作出裁决。
  选项B说法错误。《仲裁法》第40条规定,仲裁不公开进行。当事人协议公开的,可以公开进行,但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
  选项C说法正确。《仲裁法》第31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约定由三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的,应当各自选定或者各自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一名仲裁员,第三名仲裁员由当事人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第三名仲裁员是首席仲裁员。
  选项D说法正确。《仲裁法》第58条规定,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5、关于涉外仲裁程序中的和解与调解,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
  A.当事人在仲裁庭之外自行达成和解的,只能申请撤销案件,不能请求仲裁庭根据和解协议的内容作出裁决书
  B.当事人在仲裁庭组成前申请撤销案件的,由仲裁庭作出决定
  C.当事人就已经撤销的案件再提出仲裁申请时,由仲裁委员会秘书长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
  D.在仲裁庭进行调解的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在仲裁庭之外达成和解的,应视为是在仲裁庭调解下达成的和解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涉外仲裁中的和解与调解。
  选项A、B错误。《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第44条第1款规定,仲裁案件,如果当事人在仲裁庭之外自行达成和解,可以请求仲裁庭根据其和解协议的内容作出裁决书结案,也可以申请撤销案件。在仲裁庭组成前申请撤销案件的,由仲裁委员会秘书长作出决定;在仲裁庭组成后申请撤销案件的,由仲裁庭作出决定。
  选项C错误。《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第44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就已经撤销的案件再提出仲裁申请时,由仲裁委员会主任作出受理或者不受理的决定。
  选项D正确。《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第49条规定,在仲裁庭进行调解的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在仲裁庭之外达成和解的,应视为是在仲裁庭调解下达成的和解。国家司法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