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不平等条约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4/28 02:32:26
香港不平等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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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不平等条约

香港不平等条约
一、中英《南京条约》
《南京条约》是中国近代史上与外国签订的第一个不平等条约.道光二十二年(1842年),清朝在与英国的第一次鸦片战争中战败.清政府代表在泊于南京下关江面的英军旗舰康华丽号(亦译作皋华丽号)上与英国签署《江宁条约》,又称《中英南京条约》. 中英《南京条约》共13款,主要内容是:
1、宣布结束战争.两国关系由战争状态进入和平状态.
2、五口通商.清朝政府开放广州、厦门、福州、宁波、上海等五处为通商口岸,准许英国派驻领事,准许英商及其家属自由居住.
3、赔款.清政府向英国赔款2100万银元,其中600万银元赔偿被焚鸦片,1200万银元赔偿英国军费,300万银元偿还商人债务.其款分4年交纳清楚,倘未能按期交足,则酌定每年百元应加利息5银元.
4、割地.清朝政府将香港岛割让给英国.
5、中国海关税应与英国商定.
6、废除公行制度,准许英商与华商自由贸易.
《南京条约》是近代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强加在中国人民身上的第一个不平等条约.英国以武力侵略的方式迫使中国接受其侵略要求,这就使中国主权国家的独立地位遭到了破坏.强占香港,损害了中国领土的完整.通商口岸成为西方资本主义对中国进行殖民掠夺和不等价交换的中心.巨额赔偿加重了清政府的财政负担,同时转嫁到劳动人民的身上,使他们的生活更加艰苦.《南京条约》签订后,西方列强趁火打劫,相继强迫清政府签订了一系列不平等条约.从此,中国开始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
二、中英《北京条约》
《中英北京条约》原称《中英续增条约》.英国强迫清政府订立的 关于结束第二次鸦片战争的不平等条约.1860年(咸丰十年)10月24日清钦差大臣奕与英国全权代表额尔金在北京签订.共九款.这个条约除确认《中英天津条约》仍属有效外,又增加了扩大侵略的条款:(1)开天津为商埠;(2)准许英国招募华工出国;(3)割让九龙 司地方一区给英国;(4)《中英天津条约》中规定的赔款增加为八百万两.签约后,英国即表示扶助清政府镇压太平天国革命,并支持洋务派奕当政.
全文如下:
中英北京条约(续增条约)
兹以两国有所不惬,大清大皇帝与大英大君主合意修好,保其嗣后不至失和,为此大清大皇帝特派和硕恭亲王奕诉,大英大君主特派内廷建议功赐佩带头等宝星·会议国政世职上堂内世袭额罗金并金喀尔田二郡伯爵额尔金,公同会议,各将本国恭奉钦差全权大臣便宜行事之上谕、敕书等件,互相较阅,均臻妥善.现将商定续增条约开列於左:
第一款 一、前於戊午年(咸丰八年,1858年)五月在天津所定原约,本为两国敦睦之设,后於己未年(咸丰九年,1859年)五月大英钦差大臣进京换约,行抵大沽炮台,该处守弁阻塞前路,以致有隙,大清大皇帝视此失好甚为惋惜.
第二款 一、再前于戊午年(咸丰八年,1858年)九月大清钦差大臣桂良花沙纳,大英钦差大臣额尔金,将大英钦差驻华大臣嗣在何处居住一节,在沪会商所定之议,兹特申明作为罢论.将来大英钦差大员应否在京长住,抑或随时往来,仍照原约第三款明文,总候本国谕旨遵行.
第三款 一、戊午年(咸丰八年,1858年)原约后附专条作为废纸,所载赔偿各项,大清大皇帝允以八百万两相易.其应如何分缴,即于十月十九日(12月1日)在于津郡先将银伍拾万两缴楚;以本年十月二十日,即英国十二月初二日以前,应在于粤省分缴三十三万三千三百三十三两内,将查明该日以前粤省大吏经支填筑沙面地方英商行基之费若干,扣除入算;其余银两应於通商各关所纳总数内分结,扣缴二成,以英月三个月为一结,即行算清.自本年英十月初一日,即庚申年(咸丰十年)八月十七日,至英十二月三十一日,即庚申年(咸丰十年)十一月二十日为第一结,如此陆续扣缴八百万总数完结,均当随结清交大英钦差大臣专派委员监收外,两国彼此各应先期添派数员稽查数目清单等件,以昭慎重.再今所定取偿八百万两内,二百万两仍为住粤英商补亏之款,其六百万两少裨军需之费,载此明文,庶免棼纠.
第四款 一、续增条约画押之日,大清大皇帝允以天津郡城海口作为通商之埠,凡有英民人等至此居住贸易,均照经准各条所开各口章程比例,画一无别.
第五款 一、戊午年(咸丰八年,1858年)定约互换以后,大清大皇帝允于即日降谕各省督抚大吏,以凡有华民情甘出口,或在英国所属各处,或在外洋别地承工,俱准与英民立约为凭,无论单身或愿携带家属一并赴通商各口,下英国船只,毫无禁阻.该省大吏亦宜时与大英钦差大臣查照各口地方情形,会定章程,为保全前项华工之意.
第六款 一、前据本年二月二十八日(1860年8月20 日)大清两广总督劳崇光,将粤东九龙司地方一区,交与大英驻扎粤省暂充英法总局正使功赐三等宝星巴夏礼代国立批永租在案,兹大清大皇帘定即将该地界付与大英大君主并历后嗣,并归英属香港界内,以期该港埠面管辖所及庶保无事.其批作为废纸外,其有该地华民自称业户,应由彼此两国各派委员会勘查明,果为该户本业,嗣后倘遇势必令迁别地,大英国无不公当赔补.
第七款 一、戊午年(咸丰八年,1858年)所定原约,除现定续约或有更张外,其余各节,俟互换之后,无不尅日尽行,毫无出入.今定续约,均应自画押之日为始,即行照办,两国毋须另行御笔批准,惟当视与原约无异,一体遵守.
第八款 一、戊午年(咸丰八年,1858年)原约在京互换之日,大清大皇帝允于即日降谕京外各省督抚大吏,将此原约及续约各条发钞给阅,并令刊刻悬布通衢,咸使知悉.
第九款 一、续增条约一经盖印画押,戊午年(咸丰八年,1858年)和约亦已互换,须俟续约第八款内载大清大皇帝允降谕旨奉到,业皆宣布,所有英国舟山屯兵立当出境,京外大军即应启程前赴津城,并大沽炮台、登州、北海、广东省城等处,俟续约第三款所载赔项八百万两总数交完,方能回国,抑或早退,总候大英大君主谕旨施行.
以上各条又续增条约,现下大清大英各大臣同在京都礼部衙门盖印画押以昭信守.
大清咸丰十年九月十一日
大英一千八百六十年十月二十四日
——海关中外条约,第1卷,页430—434.
三、《展拓香港界址专条》
《展拓香港界址专条》(英语:The Convention for the Extension of Hong Kong Territory)在1898年6月9日由清朝政府和英国在北京签订.
条约简介:
在甲午战争后帝国主义掀起的瓜分狂潮中,英国在华北与俄国抗衡,在华南与法国争夺.1898年(光绪二十四年)3月,法国正式向清政府提出在中国南部海岸建立煤栈的要求.英国政府得知后,立即出面干涉.19日,英国政府向清政府提出,如果将广州湾(今湛江市)租借给法国,将不可避免地引起包括英国在内的其他列强的类似要求.并表示,对英属香港来说,扩展九龙地界是迫切需要的,只是由于怕给其他列强以借口,英国才没有提出.如果法国获得让与权,英国决不“克制”.
由于有沙俄的支持,法国侵略者的气焰嚣张.清政府被迫于4月10日同意,租借广州湾.英国看到法国勒索成功,便向清政府提出要求“补偿”,以维护“均势”.24日,英国公使窦纳乐照会清政府,提出五项要求:不得将西南诸省的筑路、开矿独占权让与法国;开南宁为商埠;向英国保证不割让广东和云南;允许英国修筑沪宁铁路;租借九龙,展拓香港界址.对英国的这些要索,清政府不敢全然拒绝,也不敢统统应允.只好采取折衷方法,对给予路权及租借九龙表示同意,对于开放南宁及签订不割让广东、云南的协议表示异议.在租借九龙问题上,清政府曾提出英国不得在九龙山上修筑炮台,被英国公使断然拒绝.清政府无可奈何,6月9日,李鸿章、许应?与英国公使窦纳乐在北京正式签订了《展拓香港界址专条》.
专条的主要内容是:中国将1860年英国所夺占的尖沙嘴以外的九龙半岛的其余部分,即从深圳湾到大鹏湾的九龙半岛的全部,租与英国99年;租期内租借地归英国管辖.租借地陆地面积376平方英里,其中大陆286平方英里,岛屿90平方英里,较原香港行政区陆地面积扩大了约11倍,租借地水域较前扩大四五十倍.
这一专条是一个赤裸裸的掠夺性条约.但英国对专条规定仍不满足,继续在一系列问题上制造麻烦.专条明确规定,中国保留对九龙城及其附近码头的管辖权.但专条缔结后,英国就以“发现中国官员在九龙城内行使管辖权,与香港防务军事要求不合”为借口,蛮横无理地勒令在九龙城内的中国官员撤走.在遭清政府拒绝后,英国竟于1899年5月出动军队强占九龙城,驱赶守城官员和城内百姓,其强盗嘴脸暴露无遗.同时,英国又通过1899年3月的《香港英新租界合同》《香港英新租界水面照会》等约章文件继续扩大租借面积,使租借地成为完全由英国管辖的殖民地.
条约原文:
一八九八年六月九日,光绪二十四年四月二十一日,北京.
溯查多年以来,素悉香港一处非展拓界址不足以资保卫,今中、英两国政府议定大略,按照粘附地图,展扩英界,作为新租之地.其所定详细界线,应俟两国派员勘明后,再行画定.以九十九年为限期.又议定,所有现在九龙城内驻扎之中国官员,仍可在城内各司其事,惟不得与保卫香港之武备有所妨碍.其余新租之地,专归英国管辖.至九龙向通新安陆路,中国官民照常行走.又议定,仍留附近九龙城原旧码头一区,以便中国兵、商各船、渡艇任便往来停泊,且便城内官民任便行走.将来中国建造铁路至九龙英国管辖之界,临时商办.又议定,在所展界内,不可将居民迫令迁移,产业入官,若因修建衙署、筑造炮台等,官工需用地段,皆应从公给价.自开办后,遇有两国交犯之事,仍照中、英原约、香港章程办理.查按照粘附地图所租与英国之地内有大鹏湾、深圳湾水面,惟议定,该两湾中国兵船,无论在局内、局外,仍可享用.
此约应于画押后,自中国五月十三日,即西历七月初一号开办施行.其批准文据应在英国京城速行互换.为此,两国大臣将此专条画押盖印,以昭信守.此专条在中国京城缮立汉文四份、英文四份,共八份.
大清国太子太傅文华殿大学士一等肃毅伯李
经筵讲官礼部尚书许
大英国钦差驻扎中华便宜行事大臣窦
光绪二十四年四月二十一日
西历一千八百九十八年六月初九日
本专条于一八九八年八月六日在伦敦交换批准.